2018年10月份,温州某企业工人在操作机械时不慎被击伤,造成7级伤残,也正是因为该企业投保了雇主责任险,保险公司在核实后,共赔付21万元,有效分担了企业承担的赔偿压力,同时也为受害者减轻了因伤残造成的经济负担。
无独有偶,2018年7月,一化工企业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该企业多名员工伤亡,由于该企业为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,报案后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立案处理,最终核实为该企业赔付134万元,为企业分担了赔偿责任,保障了受害家属的合法权益。
然而在另一个相似的案例中,老板陈某却仍然需要支付赔偿,这是为什么呢?
2018年3月,陈某为公司的物流工人集体购买了团体意外险。2018年7月,员工小李在送货的过程中,不幸被飞来之物砸中导致死亡。不久,保险公司便把意外险身故保险金赔付给了小李的家人。但此后小李家人又找到老板陈某,要求赔付死亡补偿费用等。陈某觉得: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小李的家人,他们无权再要求赔偿了。
陈老板的理解正确吗?
按照法律解答: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明确规定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失,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”。这个条款的规定是不论雇员是否存在过错,雇主对雇员的损失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这个案例中,雇主为雇员买的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而不是雇主责任险。在保险公司赔付了人身意外险给小李亲属后,也不能免除陈某应该依法承担的雇主赔偿责任,小李亲属要求陈某承担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。
此时老板陈某才发现,团体人身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并不是一回事。
在现实生活中,很多老板购买的不是雇主责任险,而是团体意外险,因为同样的保额,团体意外险的价格会便宜一半左右,员工发生了意外事故,保险公司也能赔偿。
实际上,对企业来说,雇主责任险才是企业的守护神!
一张表对比了雇主责任险、团体意外险的差异,让大家看得清楚明白:
总结一下两个最大的区别:
01赔付对象
雇主责任险:直接赔付给雇主,然后雇主转给员工。
团体意外险:直接赔付给员工。
02法律后果
雇主责任险: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,不再承担法律责任。
团体意外险:不能免除雇主责任,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,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,法律是支持的。
总的来说,员工发生工伤后,除了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规定的职工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外,企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,比如: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、护理费、一次性伤残就业基金等,而雇主责任险便保障了雇主这一块的法律赔偿责任,员工向雇主提出赔偿,相应的雇主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,以此对员工进行赔偿。
所以,雇主责任险能够最大限度转移雇主的用工风险,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,虽然它的费率高于团体意外险,但可以免去企业承担高额诉讼费、罚款、误工费等风险,弥补工伤保险的补偿缺口;而团体意外险则更多是一种员工保障,培养企业文化以及员工归属感的一项福利;工伤保险作为员工的基础保障,是一定要投保的。
众所周知,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,各类风险无处不在,特别是高危生产企业,员工在日常工作期间发生各类工伤事故往往不可避免,严重的甚至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。那么,企业该通过何种途径,才能有效转移这类风险呢?在做好必要的生产安全措施的基础上,借助工伤保险、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险产品,可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。除此之外,投保雇主责任险,更能进一步减少用工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。
目前,我国制造行业正处于“用工荒”的局面,针对解决“用工荒”问题,企业雇主可购买雇主责任保险,作为一项额外的员工福利来吸引应聘者,增加员工的保险保障,这样既能吸引员工,又能通过小额的保费支出,转移企业面临的不可预测的用工成本。
企业雇员一旦出险,雇主责任保险作为商业保险,其赔付独立于工伤保险,对处在生产第一线的员工是一种很好的保障。该险种既保障了雇主的稳健经营,也保障了其雇佣员工的利益。随着《侵权责任法》的实施、企业保险意识的提高以及雇员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,雇主责任保险将会在各行业、特别是高危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,为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大的风险保障。
在如今的高节奏、高压力的生活环境下,如果一个企业主在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从中进行选择的话,作为一个理性的老板,一定要选择雇主责任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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